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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 本處提供各國人士赴台之簽證申請 30天停留免簽證待遇 (提醒您:美國護照可享有30天停留免簽證待遇)
應備文件:
澳大利亞(Australia)、奧地利(Austria)、比利時(Belgium)、加拿大(Canada)、 哥斯大黎加(Costa Rica)、捷克(Czech Republic)、丹麥(Denmark)、芬蘭(Finland)、法國(France)、德國(Germany)、希臘(Greece)、愛爾蘭(Ireland)、冰島(Iceland)、義大利(Italy)、*日本(Japan)、韓國(Republic of Korea)、 列支敦斯登(Liechtenstein)、盧森堡(Luxembourg)、馬來西亞(Malaysia)、馬爾他(Malta)、摩納哥(Monaco)、荷蘭(Netherlands)、紐西蘭(New Zealand)、挪威(Norway)、葡萄牙(Portugal)、新加坡(Singapore)、西班牙(Spain)、瑞典(Sweden)、瑞士(Switzerland)、英國(U.K)、美國(U.S.A)等31國旅客。(本資料時有更動,以外交部領務局最新規定為準) 30天停留免簽證適用條件:
適用30天落地簽證國家:匈牙利、波蘭及斯洛伐克等三國,及所持護照不足六個月之美籍人士。
30天落地簽證適用條件:
本網頁相關資料時有更動,以領務局最新規定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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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date 更新時間:
2/12/08 |